首页 | 新闻 | 财经 | 图片 | 博客 | 论坛 | 漫画 | 奥运 | 便民 设为首页
分类 | 旅游 | 房产 | 人才 | 健康 | 汽车 | 秀色 | 交友 | 导购 加入收藏
烟台日报 | 烟台晚报 | 今晨6点 | 华夏酒报 | 报捷印务 | 光速视频 | 今日齐鲁
广告服务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人才首页招聘求职兼职资讯 权威职介总汇 论坛
<v:imagedata
<v:imagedata 人才·职位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人才频道>> 人才资讯
北京小时工最低工资涨至每小时9.6元
(2008-07-04 08:24:22) 来源:《京华时报》

自7月1日起,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7元/小时提高到9.6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0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

此外,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4.36元、每月不低于73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劳动保障部门同时强调,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等三大项内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时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责任编辑:文婵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劳动部门提醒:最低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 [ 2008-04-28 08:44:56]
·烟台提高建筑工人最低日工资标准 [ 2008-03-28 08:34:37]
·聊城建筑工最低日工资23元 [ 2008-03-24 10:24:43]
·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2008-02-12 14:06:38]
·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 2008-01-24 14:58:02]

<v:imagedata 招生·培训
+ [人才] 青岛大学2008MBA全日制班招生简章
+ 蓝星艺术培训招生
+ 辰星艺术培训中心08招生咨询:13325155885
+ 08烟台群众艺术馆艺术培训招生
+ 英语音标暑期短期培训班
+ 美术 国画,素描常年招生
+ 理财认证培训报名
+ 舒氏运动商务会馆暑期班
+ Superkids少儿英语培训
+ “爱心接力•夏令营”马上出发
更多>>
<v:imagedata
集团介绍 | 广告服务 | 客户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水母论坛
经营许可证:鲁B2-20051039号  增值许可证:鲁B2-20050050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鲁工商广字08-1685号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