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母网讯 近日,烟台市政府在财会培训中心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郝德军就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全市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
郝市长讲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新形势下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的实施,对于明确劳动双方权利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各级解决劳动纠纷、有效实施维权管理提供了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依法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郝市长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各级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主线,以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多措并举,着力在五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实效。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劳动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需要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法制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遵守法律的浓厚氛围。二要突出监管重点,狠抓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和参保缴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好劳动用工管理执法大检查,依法督促各类企业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拒不参保缴费的,要严格依法处理。三要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度。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建立完善工资决定、工资正常增长、工资支付保障等三项管理机制。四要加大调处力度,实现劳动关系协调和联动执法的新突破。一方面,从超前预防入手,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对劳动用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依法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从加强执法管理入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该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公开曝光的予以曝光,需要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要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控,提高快速处置反应能力,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确保一方平安。
郝市长最后强调,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关乎民生、民安、民权,关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责和联动监管责任,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扎扎实实抓好责任分工事项的落实,不断推动全市劳动用工管理上水平,为实现以法治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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